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有效整合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省药监局起草了《关于开展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yhltjgc.fda@ln.gov.cn,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开展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建议反馈”。
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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