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职健函〔2021〕2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报送尘肺病康复专家的通知》(冀卫办职健函〔2021〕9号)规定,经个人申请和各市推荐,我委遴选出杨智晖等111名尘肺病康复专家,现予公布(见附件)。
省尘肺病康复专家应服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参与全省尘肺病康复站点建设与运行技术指导、尘肺病康复技术交流、尘肺病康复诊疗远程会诊、专兼职医师和护理人员培训等工作,定期对本辖区尘肺病康复站点开展巡诊、现场培训和业务指导,全面提升我省尘肺病患者康复水平。
附件:河北省尘肺病康复专家名单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附件列表:
河北省尘肺病康复专家名单.doc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1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第三届世界患者安全日有关活...
2025年9月23日至24日,北京市疾控局在市委...
2025年9月15日至9月19日,由市卫生健康委...
细雨朦胧,秋意渐浓。2025年9月27日,北京大...
为关爱职工身心健康,助力职工调节状态、蓄力前行,...
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泾源、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9月19日,自治区医保局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