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6月,我委会同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19号,指导各地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对接群众多样化康复医疗服务需求。为切实推动各地按照《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意见的通知》落实相关任务,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北京市等15个省份率先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重点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多元化服务模式、专业队伍建设以及价格支付等支持政策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以点带面,带动全国康复医疗服务快速发展。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三版)》解读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文件解读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9月29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强在...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9月29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强在...
为贯彻落实《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
为高质高效推进2025年为民实事,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富川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提升其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