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伊春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同时进一步宣贯《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管理工作规定》,伊春市卫生健康委、伊春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于2020年10月29日—30日举办全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暨《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管理工作规定》宣贯培训班,全市70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聘请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首席卫生监督员、省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监督所刘学老师授课。讲解了公共场所监督范围、监督内容,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和健康危害事故的处理,以及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管理工作规定》等在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中的应用等内容。同时,对卫生监督员现场提问一一进行了解答。
此次培训全面提升了伊春市卫生监督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了卫生监督人员自身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对《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管理工作规定》做了进一步的宣传和贯彻,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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