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 | 发布时间 | 发布机构 | 文件编号 | 备注 |
076478684Q/2021-00159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沪卫规〔2021〕14号 |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处罚裁量合理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相关卫生健康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职业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可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wsjkw.sh.gov.cn下载),经2021年1月7日市卫生健康委第22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基准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2日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9月29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强在...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9月29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强在...
为贯彻落实《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
为高质高效推进2025年为民实事,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富川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提升其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