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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上海市中医医联体基层骨干研修班的通知 ( 2021-11-29)

时间:2022-04-08 23:38:16作者:佚名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备注
076478684Q/2021-00256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中发〔2021〕21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中医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以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协同推进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有关精神,结合本市区域中医医联体建设的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基层骨干中医师的培养,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医联体内双向人员互聘、柔性流动制度,促进医联体内部资源的紧密协同,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将举办上海市中医医联体基层骨干研修班,具体委托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实施。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通过试用评估后,由各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择优双聘并纳入人才培训专项。

  各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作为区域中医医联体牵头单位,要按照下达的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培训对象名额(见附件2),结合本单位专科(专病)特色及优势学科,联合区域内各区卫生健康委在区域中医医联体内择优选拔确定培养对象名单。市中医医院同时会商苏州市中医药局、嘉善县卫生健康委等研究确定定向培养对象。各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确定各培养对象专科培养方案并同培养对象送出单位签署培养协议。培养对象送出单位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培养对象完成研修任务后开设所学方向的专科门诊。

  各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2021年上海市中医医联体基层骨干研修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3份、《2021年上海市中医医联体基层骨干研修班培养对象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派出单位承诺书》(见附件5),报送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传承发展处,同时将Word版及盖章PDF版发送至zyfzc@wsjkw.sh.gov.cn。培养对象原则上12月上旬进入研修班学习。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传承发展处 奚老师

  联系电话:23117938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服务监管处 杨老师

  联系电话:23117926

  联系人: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刘老师

  联系电话:54231340

  

  附件:1.2021年上海市中医医联体基层骨干研修班实施方案

  2.2021年上海市中医医联体基层骨干研修班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3.2021年上海市中医医联体基层骨干研修申报表

  4.2021年上海市中医医联体基层骨干研修班培养对象基本情况表

  5.派出单位承诺书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5.doc


原文链接:https://wsjkw.sh.gov.cn/zyygz2/20211129/4df86dc41d3a4c69b0a9bff10e5f4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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