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省属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国卫医发〔2020〕26号)和《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国卫办医发﹝2021﹞19号),我委组织制定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安徽省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细则文本可从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时南军、鲍恩武,电话:0551-62998064,62998019,邮箱:wstyzc@163.com。
附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版)安徽省实施细则(试行)(4).pdf
2022年1月2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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