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命名河北省清河县等171个地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等19个地区获得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阜阳市获得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为切实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根据2019-2021年创建周期总体工作安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以下简称“先进单位”)评审工作。经创建单位自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初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现场评审检查、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将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等155个地区命名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将山西省运城市等16个地区命名为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通知指出,希望成功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地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探索中医药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中更好发挥作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提高建设水平与质量,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做出新贡献。(中医药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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