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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优秀工作经验总结

时间:2022-04-09 01:07:28作者:佚名

  

      2021年以来,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文件精神,按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部署,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挖掘优秀做法、总结工作经验,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重视,强化领导。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着力加大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调度推进,定期召开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部署推进会,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具体抓好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落实工作。

  二是因地制宜,完善目录。根据省卫健委相关要求,各县区积极开展医疗卫生领域目录编制工作,对照省级制定的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目录,认真核对医疗卫生领域事项标准目录中的“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信息,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医疗卫生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确保目录编制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三是优化平台,规范内容。在信息公开平台方面,多数县区统筹建设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专栏,在设置一级事项公开目录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细化设置二级事项公开目录,目录下内容归集合理,信息展示清晰。在信息公开方面,多数县区围绕《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试行)的通知》(皖卫办秘〔2020〕248号)及本地区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事项办事指南、办理结果信息。

  四是对标对表,落实工作。省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考评结果下发之后,各县区积极针对问题清单做出整改,围绕检测出的问题加强查缺补漏,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整改落实。

  近期我委已通过召开培训会的方式将本年度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好做法向全省各县区进行推广(附件1-3为各地发掘的优秀经验总结文件),并要求各地在本月中旬按照会议要求进行对照整改,及时在线公开整改进展。

  下一步,省卫健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制定下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表,在持续推广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优秀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引导、示范带动作用下,引导更多的地区突破创新、因时制宜完善本地区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附件:

  1、2021年省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马鞍山市雨山区.docx

      2、2021年省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马鞍山市.docx

      3、2021年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宿州市.docx


原文链接:http://wjw.ah.gov.cn/public/7001/56061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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