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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报名的通知

时间:2022-04-09 01:35:10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厦门大学,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医院、第九○七医院、第九○九医院、第九一○医院,陆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武警福建总队医院:

  根据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要求,我省拟于2020年6–8月组织开展全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2009–2019年进入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培训规定年限(2017年及之前进入培训学员结束轮转时间应为2020年12月前,2018–2019年进入培训学员结束轮转时间应为2020年11月前),培训过程考核合格的培训对象(按照所在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级别分别发放国家级或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的省内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结束轮转时间应为2020年8月前)。

  (三)最高学历学位于2017年及之前取得,并按《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免于培训年限的以下人员:

  1. 医学专业学位博士;

  2. 硕士研究生阶段为医学专业学位的医学科学学位博士;

  3. 2010年前曾在三级医院培训、工作累计满三年的博、硕士研究生;

  4.按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的《福建省XX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规定引进的海外归来医学博士。

  以上人员通过考核后,只发放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结业综合考核专业及科目

  按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儿外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口腔全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等22个培训专业分别进行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20年5月12日8:00至5月22日17:00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fujian.wsglw.net),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进入“考试系统”模块,如实完善学员信息并上传一张近期本人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与申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照片必须一致,其余要求见报名系统),信息维护完成后在“学员报名”模块中进行报名。本次考试需要同时进行结业理论报名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两个科目网上报名(2017年及以后结业考核不通过者只需报名未通过的科目),不收取考试费用,逾期不予补报。

  (二)网上资格审核

  5月12–25日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各培训医院负责对本院培训基地培训对象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省卫健委科教处负责对直接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各培训医院必须充分评估培训对象能否如期完成培训轮转,如无法完成者,审核不予通过。

  (三)准考证打印及发放

  考生可于5月28日–6月3日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打印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准考证。

  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准考证打印和发放事宜由省卫健委科教处于考试前在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工作动态。

  (四)现场审核

  1. 需提交审核的有关材料

  (1)考生的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确认,可不提供原件),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准考证原件一张。其中博、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起外省高校毕业的专业学位硕士、博士还需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的学位证书信息,请自行打印出来加盖培训医院(培训对象)或工作单位(直接参加考试人员)公章,无法提供的视为科研型学位。通过2019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但未发证的考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打印并加盖报考单位公章。

  (2)有进入培训的考生需提供培训基地同意函。

  2. 审核方式

  (1)有进入培训的考生请于6月1日前将需提交审核的所有材料交培训医院住培管理人员。培训医院住培管理人员在考试报名系统内下载《结业报名资格审核表》,并按审核表人员顺序整理好考生材料,统一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2)直接参加结业综合考核的考生本人应携带需准备的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如其工作单位为培训医院,也可委托工作单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人员到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合格后由省卫健委科教处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缴交材料或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3.现场审核地点、时间及分组

  (1)地点:省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协会(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福建省卫健委9号楼二楼)。

  (2)时间及分组安排如下:

  6月2日全天工作时间,审核省属医疗机构培训基地的材料。

  6月3日上午08:30–12:00。审核培训医院所在地为福州、宁德、莆田、南平、三明等5个设区市的材料。

  6月3日下午15:00–17:30。审核培训医院所在地为厦门、漳州、泉州、龙岩等4个设区市的材料及直接参加结业综合考核的考生材料。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专业理论知识考试

  2020年8月16日,考点设在福州、厦门等地,分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2020年6月5日–7月13日。考点均设在福州,其中内、外科两个专业分两场进行,其余专业只安排一场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分场名单安排将提前一周在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上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实时关注。

  考生须持准考证(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准考证还需加盖相应公章)及有效身份证件方能进入结业综合考核考场。未按时参加考试检录的考生,视为弃考。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考生须自觉接受“八闽健康码”验证和体温检测,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考前两周来自重点地区、高中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体温异常等情况的,要提供近7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考试考核模式

  考试考核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试行)》要求命题。本次考试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按国家要求,由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题库组卷,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进行,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按不同专业要求考查病历书写、病例分析、检查结果判读、技能操作等不同项目,各专业考核流程已在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公布。

  六、成绩公布

  2017年起结业综合考核考试单科考核结果3年内有效,不设补考。考生可在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或通过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查询考试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

  (二)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执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中违纪违规行为,按情节轻重将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批评、取消两年内考试资格等处理。

  (三)考生应确保姓名、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医师资格证书编码、报名专业、手机号码等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误,可能导致报名失败,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考生应在电脑上进行网络登录报名,并网络报名提交后重新登录,确认报名状态显示为“报名信息已提交,等待审核”方为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报名操作失误或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导致报名不成功或信息有误者,不予补报或更改信息。

  (五)结业考核结果公布后,培训轮转时间仍未完成者必须于2020年12月前在培训基地完成剩余轮转并通过培训基地相关考核,方可申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如逾期未完成轮转,将予以取消本次结业考核结果。

  (六)根据《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培训对象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结束当年起(2015年及之前培训轮转结束的培训对象从2016年1月起计算)3年内未通过(含未参加)结业综合考核,如再次申请结业综合考核,需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咨询电话:福建省卫健委科教处0591–87832721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rsxx/jypx/202011/t20201123_54500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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