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委机关各处室:
为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现就做好201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内容、条件和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把医德医风教育和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纳入长期性教育培训活动,重点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强化培训。
(二)申报的项目应体现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本专业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立足于新理论、新知识的传播,引进推广国内外新技术、新成果,同时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面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提供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要讲求针对性、实用性、便捷性和有效性。
(三)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申报的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数量最多不超过2项。
(四)项目主办单位要综合考虑师资力量、培训内容、组织管理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学计划。要注重把好教学质量关,严格依照项目负责人、教学时数、教学内容、授予学分标准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不得借用、套用公布的项目名称举办其他内容学习班。不得随意变更教学计划,变更任课教师,随意压缩学时数或将参观时间计入学时数等。
二、其他事项
请各项目主办单位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表(申报表可从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机构概况-科技教育处”栏下载)并于2014年12月20日前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省医学会),其中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业的项目报省中医药学会,预防医学会专业的项目报送省预防医学会,护理学专业的项目报省护理学会,再由各相关学术团体汇总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为高质高效推进2025年为民实事,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富川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提升其专业...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教学能力大...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