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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09 01:44:48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厅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加快我省护理事业的发展,使护理工作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四月一日福建省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方案 为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医学技术进步的形势,提高护理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我省护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福建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福建省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结合我省护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十一五”时期我省护理事业发展现状 (一)发展现状“十一五”期间,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我省护理事业的发展,广大护理工作者积极进取,在护士队伍建设、护理服务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完成了《福建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提出的要求。 1. 护理人员数量迅速增长,护士配置不足的现象逐步得到改善。截止2010年底,我省已有注册护士61497名,比2005年增加了20921名,增长比例达到51.6%;每千人口护士数从2005年末的1.01提高到2010年末的1.52。二级及以上医院床护比由2005年末的1:0.39提高到2010年末的1:0.48。 2. 护士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占总数的50.13%。护士队伍从以中专为主体转向 中专、大专、本科多学历层次的方向发展。三级医院的护士以大专以上学历为主体,其中省属三级医院平均达到73.86%。 3. 护士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了专科护士培训制度,开展了急诊、重症监护、造口、糖尿病、高血压、PICC等专科护士培训,在急危重症救治和慢性病防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4. 护理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各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垂直护理管理体系,在整体护理、护理岗位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5. 优质护理服务活动初显成效。医院整体护理质量有所提高,家属陪护和自聘护工比例降低,医患关系明显改善,病房氛围和谐温馨。出院患者平均满意度达85%以上。 (二)存在问题 我省护理事业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制约护理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护理人员总量不足,结构欠合理。近年来一些医疗机构的床位大量增加,但护士数量却未按相应比例增加,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明显不足,护士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现象十分普遍,直接影响了护士身心健康、护理安全及质量。在职称结构方面,护理人员仍以初级技术职务居多,整体专业技术职务层次偏低,高级护理技术职务人员过少。据护士注册系统统计,目前全省护理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务者仅1378人(副主任护师1318人,主任护师60人),占注册护士总数的2.25%。 2. 合同制护士管理欠规范。近年来,一些医院为缓解护理人力不足问题,大量聘用合同制护士,但长期以来对合同制护士缺乏必要的管理与规范,合同护士同工不同酬现象较为严重,直接影响了护士队伍的稳定。 3. 护理工作尚未完全贴近病人。当前我省护理工作与医学发展和病人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基础护理和人性化服务方面尚未完全贴近病人,贴近临床。 4. 护理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医院内护理管理者的管理理念和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医院对护理岗位的科学评价,对护理管理的有效激励机制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5. 护理教育和护士专业素质培训应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省护理教育发展迅速,但与实际的人才需求尚存在差距。护理教育的层次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护士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专科护理岗位和护理管理岗位人员的规范化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护理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福建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福建省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要求,坚持护理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方针,促进我省护理事业发展,为实现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构建和谐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健康服务保障。 (二)总目标 到2015年,全省形成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医疗技术同步发展的护理服务体系,护理人力资源科学合理配置,护理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护理服务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护理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护理服务范围得到拓展,各项护理工作指标居全国中上水平,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护理需求。 三、具体指标 (一)护士依法执业,持证上岗率达100%,注册有效率达100%,在岗护士实现同工同酬。 (二)到2015年,全省每千人口护士数达2.07,在岗注册护士总数达到8万;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达到1:1~1:1.2。医护比例倒置问题得到纠正。 (三)到2015年,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 (四)到2015年,全省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中医、肿瘤、儿童、妇幼保健专科医院)全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8: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二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幼保健专科医院)全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4:1;其他类别、等级的医院应当根据功能任务、服务量和服务效率等要素,科学配置护士,保障临床护理质量。 (五)到2015年,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在岗护士中,大专及以上学历护士应当不低于60%;三级医院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护士不低于80%;二级医院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护士不低于50%。 (六)到2015年,建立省级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10个,建立省级护理管理人员规范化岗位培训基地3个。到2015年,根据医院专科发展水平,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设专科护士岗位,建立专科护士准入和考核机制。完成二级以上医院护理部主任和护士长规范化岗位培训。 (七)到2015年,护理管理科学化程度提高,进一步完善护理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岗位培训制度、职称晋升制度等。开发医院护理管理计算机软件,建设全省护理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护理管理效率。 (八)到2015年,二级以上医院新护士上岗培训率达到100%,护士规范化培训率达到100%,护师以上人员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九)护理科研数量和质量有明显提高,五年间在国家级护理杂志上发表的护理论文数量居全国中上水平。(十)到2015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护比达到1:1~1:1.5;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对社区护理的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建立社区护理规范化培训体系,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率达到100%。 (十一)到2015年,甲乙类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的配置分别达到卫技人员总数的35%-40%、30%-35%,丙类卫生院至少配备3名以上护理人员,建立健全护理管理组织,完善护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体系,规范化培训率达8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依法执业管理,维护护士合法权益。 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增强护士依法执业的法律意识,维护护士合法权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好护士执业准入关,确保护士队伍基本素质;依法加强护士执业各环节的监管,探索建立护士不良执业记录;通过医院评审、评价等行政抓手,切实保障护士权利和待遇,创造良好的护理执业环境。规范合同护士管理,落实各项薪酬福利。各医疗机构规范对聘用合同制护士的管理,充分重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合同护士实行“相同岗位相同薪酬”,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同类专业技术人员本级职务工资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金,执行各种福利及护理专业特殊津贴等待遇。建立医院内部激励机制,在进修学习、岗位和职称聘任、选拔评优等方面一视同仁。 (二)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证临床一线护士配备。 医院要着眼社会效益和医院的长远发展,对护理人员的需求和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制订护理人力资源发展需求规划;重视护士招聘和护理人才引进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临床一线护士数量足够,各临床专科配比合理;根据护理岗位的任务、所需业务技术水平、实际护理工作量等要素合理配置各职称层次的护士,实施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做到人力资源利用最大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护理人力配置列为对医院考核、评审、验收的主要指标,并在新建、扩建医院的审批中严格把关,扭转目前医院临床护士短缺的状况,切实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 (三)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全面提高护理服务质量,推进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各医院要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服务模式,结合各专科特点,改造工作流程,细化分级护理内容,根据病人护理等级、自理能力由护士承担全部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加强细节管理,立足提高护士的临床实际工作能力,改革质控、培训和考核的内容、形式、频次,为临床一线护士减负,把护士还给病人;加强各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大保障措施,深化优质护理服务,改善患者体验,逐步扭转生活护理依赖患者家属、护工的局面。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掌握辖区内医院工作情况,实施目标化管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实质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加强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科学合理的护理定价体系,为优质护理服务的顺利推广提供保障。 (四)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护理专业化水平,建设省护理人才培养工程。 逐步建立和完善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的培养和使用体系,形成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护士队伍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医疗技术向纵深发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培训制度,同时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包括岗位岗前培训、在职规范化培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在内的护士培训体系的引导和管理,注重学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省卫生厅将依托具有较强专科护理实力的医疗机构,分步骤在重症监护、急诊急救、血液净化、肿瘤护理、手术室、糖尿病、康复护理等专科护理领域建立培训基地,在卫生部统一指导下,实施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和建立准入考核制度。制订具体培训计划,规范培训内容和要求,统一培训程序,集中培养专科护士,全面提高护理的专业技术水平。各医疗机构要落实专科护士使用的有关措施,使其在临床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 (五)强化护理管理,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和能力。 加强医院护理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和完善护理管理岗位培训制度,适应现代医院和临床护理工作发展的需要。医院要选拔懂管理、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从事护理管理,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管理队伍,加强建设。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实施三级医院护理部主任与护士长、二级医院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及全省师资骨干队伍的培训工作,设区市卫生局负责二级医院护士长的培训工作,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士长的培训工作。多管齐下,尽快培养一支既精通护理业务又具备科学管理知识和能力的护理管理队伍。 深化公立医院护理管理改革,进一步理顺医院内部护理管理职能,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医院护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护理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医院要建立规范的护理专业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岗位培训制度、职称晋升制度等。以实行岗位管理为切入点,完成护理岗位设置并明确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完善与护理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患者满意度相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使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奖励评优更加注重临床护理实践,建立稳定临床护士队伍、充分调动临床护士积极性的激励机制。要积极开发适合医院实际的护理管理软件,加快护理管理信息化步伐,提高护理工作效率和护理工作质量。 (六)探索建立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开展长期护理服务试点项目。 探索建立“以机构为支撑、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提高对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老年慢性病患者等人群提供长期护理、康复、健康教育、临终关怀等服务的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护士规范化岗位培训制度,开展以家庭护理、康复、健康指导等为重点内容的岗位培训,通过培训,使护理人员掌握社区护理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维护和促进社区人群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和高度情感性的护理服务,提高社区护士业务素质。 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将护理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更加注重患者的延续性护理和康复,拓展护理服务领域。加强医院老年病科、临终关怀科建设,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老年病、临终关怀病房,收治老年病患者和各类疾病晚期患者,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七)加快护理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加快护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密切医疗卫生机构与护理教育机构的联系与合作,适应护理专业实践发展的需要。完善护理教育方式,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大力培养临床实用型人才,注重护理实践能力的提高;突出护理专业特点,在课程设置中加大心理学、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的比重,增强人文关怀意识;科学确定护理教育的规模,尝试订单式培养模式,推进学校教学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有效衔接。 继续加强护理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发挥闽台合作交流的优势,学习和借鉴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护理服务理念、专业技术经验、教育和管理模式,推动我省护理事业的发展。 (八)大力发展中医护理。 提高中医护理水平,发挥中医护理特色和优势,注重中医药技术在护理工作中的应用。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中医病房要按照《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等要求,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加强中医护理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养生康复中的作用,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加强中西医护理技术的有机结合,促进中医护理的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护理事业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对护理工作的领导,将护理工作纳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整体框架中同步、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护理工作在维护和促进健康,减轻痛苦、提高生命质量中的作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对护理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护理事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要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学术团体等在护理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形成有利于护理事业发展的合力。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责,把护理工作作为考核评价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加强对护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评;医疗机构要配置满足业务需求的护士数量,切实加强护理管理,提高护理质量;各级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和学术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护理质量控制,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技推广,做好政府的参谋助手。 (三)加强督导,强化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院的指导,抓好示范点的建设,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要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将相关内容纳入对医院的考核和评审,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自2013年1月起,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均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暂缓校验,等级医院评审与复评暂缓,优质医院评选、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一票否决。 附件“十二五”期间福建省护理事业发展主要工作指标
类别工作指标2015年
护士队伍建设注册护士总数8万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2.07
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1:1-1:1.2
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 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0.8:10.6:1
二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0.6:10.4:1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比1:1-1:1.5
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占卫技人员总数的百分比甲类:35%-40%乙类:30%-35%丙类:至少3人
大专以上学历护士所占比例,全省二级以上医院三级医院二级医院≥60%≥80%≥50%
专科护士培训省级重症监护培训基地1~2个
省级急诊急救护理技术培训基地1~2个
省级血液净化护理技术培训基地1~2个
省级肿瘤护理专业培训基地1~2个
省级手术室护理专业培训基地1~2个
省级糖尿病护理专业培训基地1~2个
省级康复护理专业培训基地1~2个
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三级医院二级医院100%100%
护理人才培养工程培训重症监护、急诊急救、血液净化等专科护士1000名
开展护理管理岗位培训,全省三级医院、二级医院有关人员接受培训的比例:护理部主任护士长100%60%
长期护理服务试点在全省选择部分城市开展长期护理服务试点1~2个试点城市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ghjh/zxgh/201204/t20120412_23459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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