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厅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卫生部《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我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健康是重大民生问题,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人才是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是推动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维护人民健康的重要力量。为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推动卫生事业跨越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卫生部《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结合我省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省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人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质量逐步提高,人才结构得到改善。对全省第三批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实行滚动培养,选派中青年人才送国外培养和国内进修学习,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千名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万名乡村医生培训工程,启动
面对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需求,尤其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艰巨任务,我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卫生人才总量相对不足,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基层卫生人才严重短缺,普遍存在人才留不住、下不去的问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高层次卫生领军人才偏少;人才开发投入不足,人才待遇偏低,人才集聚功能较弱;人才队伍管理相对滞后,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今后10年,是我省推动跨越发展、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关键阶段。随着国家和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的颁布实施,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基本确立,为加快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前,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依然突出,又面临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给人民健康带来的新挑战,保障人民健康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加快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先行先试,科学规划,突出改革创新,完善政策环境,为实现全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卫生人才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突出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遵循卫生人才发展内在规律,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激发人才活力,推动卫生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增加总量,优化结构。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壮大卫生人员队伍,增加人才资源总量。同时,优化卫生人才专业结构,促使人才区域分布与城乡分布趋于合理。
二是突出两端,补充急需。抓好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学科建设,培育和引进领军人才。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留住、用好现有人才,招聘补充紧缺急需人才。
三是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加强卫生人才工作领域的制度与机制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增强人才集聚功能,拓展人才发展空间,激发人才创造活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造就一支数量规模适宜、素质能力优良、结构分布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卫生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2015年全省卫生人员总量达到21.7万人,2020年达到26.7万人,人才规模基本满足健康服务需求。
——卫生人才结构与分布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17人、注册护士达到3.14人,城乡和区域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平衡,各类卫生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
——卫生人才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15年,初步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建立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和准入制度;到2020年,新进临床医疗岗位的医师全部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和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合格率达到80%,人才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
——卫生人才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卫生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对人才的吸引和汇聚作用更加突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政策环境更加优化。
表1 卫生人才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 单 位 | 2010年 | 2015年 | 2020年 |
卫生人员总量 | 万人 | 16.8 | 21.7 | 26.7 |
执业(助理)医师 | 人/千人口 | 1.57 | 1.88 | 2.17 |
注册护士 | 人/千人口 | 1.52 | 2.07 | 3.14 |
表2 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开发指标
人才类型 | 发展目标 | ||
单位 | 2015年 | 2020年 | |
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 | 人 | 10000 | 11000 |
社区全科医师 | 人 | 2500 | 2800 |
妇产科医师 | 人 | 6000 | 7200 |
儿科医师 | 人 | 4800 | 5900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 | 人 | 6958 | 8611 |
卫生监督机构人员 | 人 | 5980 | 7350 |
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 | 人 | 3194 | 3993 |
采供血机构人员 | 人 | 1065 | 1500 |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为重点,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数达到10000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要举措:(1)开展以
(二)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目标:根据逐步实现公共卫生均等化的需要,以培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等专业人才为重点,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达到6958人、卫生监督机构人员达到5980人、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达到3194人、采供血机构人员达到1065人;到2020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达到8611人、卫生监督机构人员达到7350人、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达到3993人、采供血机构人员达到1500人。
主要举措:(1)科学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编制,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2)建立和完善公共
(三)开发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建设目标: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步开展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培养工作。到2015年,全省妇产科医师数达到6000,儿科医师数达到4800,每千人口注册护士达到2.07人;到2020年,全省妇产科医师数达到7200,儿科医师数达到5900,每千人口注册护士达到3.14人。
主要举措:(1)大力培养妇产科医师、儿科医师、病理医师、护理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合理扩大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医学教育规模,加强对相关领域在岗人员的专业培训。(2)认真落实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床位设置要求,严格按规定比例配备妇产科、儿科临床医师,并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妇产科、儿科临床医师队伍。(3)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幼(儿童)专科医院建设,按设立床位数足额配齐妇产科
(四)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目标:培养一批重实干、能力强的卫生专业技术骨干。到2020年,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0名以上、省级人选200名以上、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6名以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00名以上。
主要举措:(1)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组织实施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认真做好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培养工作。(2)加大高层次学术交流力度,实施访问学者项目,分批组织选派青年技术骨干到国内外进修学习。(3)鼓励学术技术带头人参加国家、省(部)重大科研项目,提高科研与组织管理能力。(4)研究建立高层次卫生人才的选拔奖励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优先聘任高级技术职务,优先推荐为表彰奖励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5)加大对重点发展学科、紧缺薄弱学科和欠发达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引进人才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统筹推进其他各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目标: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医学模式转变的需求,优化卫生人才专业结构,统筹兼顾,实现各类卫生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主要举措:(1)动态调整医学教育招生规模和结构,优化学科和专业设置,推动以提高素质和能力为核心的医学教育改革。(2)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3)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和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4)推进卫生相关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各类医学工程人才培养,加强卫生高技能人才培训,提升职业素质和技能。(5)加强健康管理、心理卫生、公共营养、老年护理、社会工作等相关人才培养,促进新兴与交叉学科和专业的人才发展。
四、制度和机制创新
(一)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坚持稳妥起步、逐步推开的实施原则,完善相关政策,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医学教育的必经阶段
(二)建立
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科医生制度,通过转岗培训、定向培养、提升学历层次等培养合格全科医生,并逐步把全科医生培养规范为“5+3”模式。为期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实行“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方式,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在国家或省卫生厅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加强全科医生继续教育和医学院校全科医学理论和实践教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建立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管理制度
落实政府公共卫生政策,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管理制度,促进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岗位设置管理,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强化社会公益岗位的政府保障机制。完善各类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准入规定,开展公共
(四)完善村级卫生人员管理制度
明确村级卫生人员工作职责和业务素质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村卫生室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完善相关政策,鼓励乡村医生接受业务培训、参加学历教育、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加强村级卫生人员准入管理。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完善乡村医生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政策。
(五)建立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化制度
明确卫生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管理技能、综合素质等要求,建立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完善卫生管理人员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加强岗位培训,全面提升卫生管理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六)强化卫生人才投入机制
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卫生人才发展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建立多元化人才发展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卫生人才开发。统筹安排并合理使用经费,形成支持卫生人才发展的合力。加强卫生人才发展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创新卫生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加强与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根据需求动态调控卫生人才培养规模,完善急需紧缺卫生专门人才的专业设置。发展卫生职业教育,加大各类卫生高技能人才培养,注重培养符合实际需求的复合型、应用型和交叉学科领域人才。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远程教育。建立并完善卫生人才培训体系,加强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建设,重视发挥学术团体的作用。
(八)创新卫生人才使用评价机制
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建立人员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推行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对从事临床工作的专业人才,注重实践技能,淡化论文要求;对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人才,强化创新能力,鼓励潜心研究。改进卫生人才评价方式,拓宽卫生人才评价渠道,探索建立更加注重实际贡献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评价制度。
(九)创新卫生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制定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人才柔性引进政策,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以项目吸引人才。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建立有利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人才与技术合作交流机制。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人才联动机制。探
(十)创新卫生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卫生人才倾斜。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合理调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建立多层次卫生人才激励制度。
五、重大工程
(一)高层次卫生人才工程
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到2015年,建成20个重点学科;到2020年,再建成10个重点学科。以学科建设和科研项目为抓手,加大对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建设一支具有较强发展后劲的学术梯队。到2020年,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360名,其中在全国有一定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10~15名。加大青年技术骨干培养力度,注重利用国际国内专家资源,加强与北京、上海名医名院联系,分批组织选派青年技术骨干到国内外进修学习深造。到2020年,利用省级专项资金,资助100名以上青年技术骨干到国外进修,资助200名以上青年技术骨干到国内进修。继续开展全省卫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滚动培养工作,资助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活动。
(二)基层卫生人才工程
实施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项目,每年招聘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委托培养一批定向就业医学本科生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的人才。实施毕业生学费代偿制,鼓励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到条件艰苦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由省级财政给予5000元/人/年补助。实
(三)临床医师培训工程
结合临床医师需求计划和培训能力,对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学毕业生进行规范化培训。通过医疗机构委托培养、卫生行政部门定向培养和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等多种渠道,重点为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合格临床医师。逐步完善培训模式和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到2020年,对16000名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的医学毕业生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实
(四)中医药人才工程
以中医药院校教育为主渠道,辅以师承教育、在职培训、自学等多种形式,培养中医药人才,完善中医药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为每个县县级医疗机构培养至少20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继续实施全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遴选30名指导老师和60名继承人,培养一批中医学术传承团队。继续开展中医临床骨干人才研修项目,培养200名中青年名中医。建设20家规范化中医预防保健人才培养基地;培养2000名中医药人才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紧缺专门人才工程
加强基层卫生行政部门专职应急管理人员配备和培训,提升省、市、县三级综合卫生应急队伍现场处置能力,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每年培训600人次。开展临床专科护士培训、临床药师、康复治疗师培训工作,建立3~5所专科护士培训基地,每年培训专科护士300~500人,建立4~6所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每年培训药师20~30人,建立1~2所康复治疗师培训,每年培训康复治疗师20~50人。开展公共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卫生厅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人才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编制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强化部署检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二)落实重点任务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为重点,制定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工程实施办法,明确分工和进度安排,强化责任,细化步骤。要组织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完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规划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建立动态评估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各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督促落实,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机制。2015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四)营造良好实施环境
广泛宣传实施卫生人才规划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主要做法和成效,形成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积极营造推动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
本规划是未来十年全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行动纲领。实施好规划,将为全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全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卫生人才工作列入本地区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支持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经费保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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