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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卫生工作要点

时间:2022-04-09 03:13:28作者:佚名
闽卫综〔2011〕10号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立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领卫生事业发展,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加大五项重点改革力度,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促进中医药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卫生监督执法、卫生行风建设,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确保开好头、起好步,推动“十二五”卫生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一、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到2011年6月底前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适时妥善调整省级增补目录和临时用药相关政策,更好地适应群众用药需求。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做好第二周期基本药品集中采购准备。规范采购配送工作,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库。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监测点,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和考核。加强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培训指导。推动完善基本药物报销支付政策,确保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核定”工作,第二批试点县(市、区)在2011年3月底前完成,最后一批实施县(市、区)在2011年9月底前完成。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政府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组织培训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新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绩效考核机制,落实绩效考核工资,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适当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医疗服务监管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先易后难,边试边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组织实施《福建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0年-2015年)》和《关于加强省会中心城市医院资源配置和建设的意见》,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加强薄弱区域和儿科、妇产科、精神卫生、传染病等薄弱领域的服务能力建设,力争2011年全省新增床位7000张以上。选择若干条件较成熟的县(市)先行先试,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高效运行机制。贯彻落实我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意见,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完善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鼓励建立医疗联合体,通过实施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信息共享,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引导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所在医院有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加快推进临床路径和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三级综合医院至少选择20个病种、二级医院选择5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充分利用电子病历等信息化手段,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和监督。在所有三级医院和30%的县级医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积极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三级综合医院上半年门诊预约率要达到20%,下半年达到30%;持续改进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积极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适当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改善执业环境。探索在条件成熟的公立医院实施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继续开展医院评审和评价工作。推进省、市两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专业化监管作用。推进大型医用设备区域合理配置,规范设备审批。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审核认定工作。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指导医院加强急诊、重症监护、儿科、新生儿科、院感科、血液透析、整形科、病理科等临床科室的建设和管理。贯彻《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落实药事管理制度,加大处方点评工作力度,开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督导检查,提高临床药物使用管理水平。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努力缩短平均住院日,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加强护理队伍建设,试点开展专科护理准入管理;落实基础护理,推广责任制的护理模式。进一步推动医疗康复、防盲治盲和戒毒医疗管理工作。严格医疗广告审批和监管。加强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师注册、变更注册的审核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进一步落实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长效机制,全面实行医疗责任保险,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完善无偿献血服务,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制定实施全省“十二五”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健全采供血服务网络,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提高采供血服务能力。试点开展血站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和血液集中化检测工作,试行开展血液自体回输工作,保证血液质量安全。建立临床用血考核评价体系,推进临床合理用血。三、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省新农合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8%左右的较高水平。新农合筹资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努力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进一步提高乡镇、县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适当扩大甲类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和补偿水平。在所有县(市、区)实施普通门诊统筹。提高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试点扩大至全省。改进重大疾病住院高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工作。落实新农合基金与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统筹管理。健全管理经办机构,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新农合精细化管理。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落实信息系统内控制度。总结并逐步推广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新农合业务。加强基金管理,健全基金超支风险预警监测机制,提高基金使用率,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率控制在25%以内。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开展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新农合住院按床日付费、按病种付费以及门诊总额预付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认真贯彻省政府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对10所县级医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我省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实施方案,2011 年9月底完成88个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继续实施中心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建设,对全省149个中心乡镇卫生院急诊科、普通外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的主要设备加强装备和人员培训;督促落实83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设备配置和4900个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加快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发展。着力提高县级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使之成为县域医疗卫生中心,带动乡村共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人口接近和超过30万的县(市)在2011年底前基本建成1所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的公立医院。积极推进县乡联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健全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年活动,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管理和内涵建设。持续开展城乡卫生对口支援,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鼓励支持部分大型甲类卫生院转为公立医院。开展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保障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认真落实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覆盖面,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制定并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严格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加强绩效考核,以县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统筹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建立信息报告及发布制度,开展项目评估,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仪器配备,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做好霍乱、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疫情的发生蔓延。建立完善我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网络,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信息报告工作。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国家免疫规划常规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率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继续落实结核病DOTS控制策略,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治疗管理和耐药结核病监测工作。继续做好麻风病、地方病、血吸虫病和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推进中央补助我省13个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规范建设。以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为重点,建立慢性病信息数据库,推进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病防治管理模式。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大力推进“相约健康社区行”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积极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全面实施医疗卫生系统禁烟工作,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抓好妇幼卫生工作。组织评估2001-2010年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卫生指标,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开展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儿童、孕产妇系统保健绩效评估制度,规范妇幼保健服务,城乡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巩固在75%和70%以上,城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巩固在80%和70%以上。继续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实施全省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与发展规划,推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开展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组织全省爱婴医院复核评估。继续实施降低孕产妇、儿童死亡率的干预措施,筹建省-市-县三级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倡导促进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巩固完善全省新生儿救护网络和儿童医疗救治体系,提高产儿科急危重症抢救能力。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快产前筛查、诊断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扩大产前筛查、诊断的覆盖面。继续抓好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部门间、区域间、军地间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制度。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改善交通后勤装备、医学救援设备、个人携行装备与保障条件,充实省市专业卫生应急队伍,组建省级核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专家咨询组,推进省级卫生应急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现场机动和快速反应能力。健全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拨机制。开展全省应急医疗救治基地建设。开展基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信息系统省市平台建设,充实拓展应用软件系统功能,集成各类相关数据库和信息资源,实现指挥与决策的动态信息展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紧急医学救援、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积极做好爱国卫生工作。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继续加强农村水质监测质量控制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加强对国家级和省级卫生城镇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县城)复查。五、全面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制定实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加快建立健全省、市、县、乡(镇)三级四层卫生监督网络,启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基础建设项目。推进农村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研究制定机构建设、人员准入及管理等相关配套政策,强化基层卫生监督服务保障能力。继续开展卫生监督员培训,完善综合稽查评分标准,开展综合督查,规范执法行为。探索市、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考评办法和考评量化指标体系,开展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工作。抓好重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完善餐饮许可、行政监管和处罚等相关配套制度,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加强农村聚餐卫生指导和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建立覆盖省、市、县级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摸底清理,继续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加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进一步规范我省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加强饮用水监督监测。推动出台《福建省职业病防治规划》,完善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预警,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以项目为抓手,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开展放射诊疗防护重点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管理和能力建设。分解落实省政府2011年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控制指标。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完善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长效机制。组织制定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开展普法宣传。六、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我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医改各项重点任务,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与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县级中医医院达标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及中医特色专科建设。进一步落实在基本医疗保障中提高使用中医药补偿报销比例的政策措施,鼓励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继续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广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逐步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继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探索建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和乡村医生培训,抓好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进一步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与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加强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工作;加强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加快中医优势病种、特色技术的优化治疗方案研究及总结,形成治疗技术规范并试点推广;抓好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能力建设项目。继续深入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和中医中药中国行文化科普宣传活动。深化中医药国际间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七、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启动“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大力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2011年再招收培训对象1000名。继续实施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全科医师岗位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规范化培训及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本专科层次成人学历教育,2011年培训全科医师2000名。继续做好卫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滚动培养和青年卫技人员出国研修选派工作。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养,继续招聘500名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经规范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落实万名乡村医生免费规范培训工程。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继续选派访问学者到国内著名高校附属医院学习深造。组织遴选医学重点学科,按照优先发展和急需发展两个层次分类建设,实行定期考评、滚动管理、优胜劣汰。加强科研课题(成果)管理。启动第三轮卫生教育联合攻关计划项目,开展跨行业、跨学科联合科技攻关,联合培养综合性学科骨干人才,共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创新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的适宜卫生技术。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和医用特殊物品出境管理,保证生物安全。八、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年底前完成漳州、三明、龙岩、南平、宁德五个设区市平台建设并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省级平台建立数据备份机制。实施卫生信息系统“网底”建设,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配置安装计算机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并与设区市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对接。继续扩大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应用范围,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卡通”建设。同步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化建设,统一配置妇幼卫生管理和业务系统软件,实现全程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化管理。加强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整合各类业务系统,实行平台统一管理。健全远程医疗会诊系统,拓展远程医疗应用,推动城市三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技术支持。以服务病人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建立与区域卫生信息系统衔接、以电子病历建设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网络。拓展医院信息系统各项业务功能,重点推进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和医学影像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软件功能,建立完备的数据备份和系统容灾安全机制。健全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网络平台运行机制,实施网上药品招投标管理和药品采购交易的电子安全认证系统。九、加强卫生党建和行风建设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纪念建党90周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激发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本领,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促改革的良好氛围。加强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动创建文明卫生行业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健全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扎实做好院务公开、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等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行业纪律,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医德考评工作,推动卫生行风建设上新台阶。十、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加强规划指导,编制好“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积极做好深化医改监测、督导和相关评估工作。加强卫生资金和项目管理,扎实推进卫生重点工程建设。切实落实好卫生援疆、援藏任务。加强卫生对外对台交流与合作。继续做好援外医疗工作。举办海峡两岸卫生专业年会。积极探索海峡两岸卫生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机制,打造海峡两岸卫生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交流平台。加强干部保健工作,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坚持贴近社会、贴近群众、服务健康,主动开展卫生新闻宣传,提高卫生系统应对媒体和风险沟通能力,做好卫生热点问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推进卫生系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加大卫生信访化解力度。深入推进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三年重点任务的关键之年。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周密组织,振奋精神,攻坚克难,确保年度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ghjh/jhzj/201103/t20110310_23353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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