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福建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2-04-09 01:45:30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学院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省老年医院,厅机关各处室: 《2009年福建省卫生工作要点》已经卫生厅党组会议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二○○九年三月三日2009年福建省卫生工作要点2009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四求先行”的要求,坚持“三优先、两加强”,即公共卫生优先、医疗保障优先、基本医疗优先,加强基层建设、加强人才培养的卫生事业发展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服务。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政策研究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协助本级政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着力抓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积极宣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发挥新闻媒体的正确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统一思想、鼓舞斗志,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开展。二、加快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实行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和指导,实施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规划。做好乡镇卫生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药品管理,出台乡镇卫生院合理使用抗生素及输液指导原则。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增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并落实人员经费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定额补助等公益性保障机制。加快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全省招聘500名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经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组织500名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到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临床技能培训,继续开展千名医师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建立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长期定点帮扶乡镇卫生院制度。抓紧建设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先期覆盖至中心卫生院。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和村卫生所建设。开展乡村医生再注册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换发工作,加强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规范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发放。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强化县级医疗机构龙头作用。按照县域医疗中心标准,在每个县加强一所县级医疗机构建设。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管理和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使其真正成为县域医疗中心和农村卫技人员的培养基地。三、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筹资水平,严格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继续完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合理设置住院补偿起付线,注重提高县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逐步规范门诊统筹补偿工作,适当扩大病种范围;积极探索当年出生新生儿参合及补偿报销的具体办法。严格控制基金结余,提高基金的实际运行效果和农民受益水平。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完善基金封闭运行机制,规范基金的划拨、使用和管理;探索利用信息网络实时监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确保基金安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严格执行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实行目录范围外的医药费用比例限额管理。健全各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建立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管理机构。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进度,尽快完成各设区市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参合农民在设区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工作;争取年底前实现各设区市新农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全省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报。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继续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精神。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合理布局和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试点,制定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统一机构设置和形象标识及内部管理标准,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行业规章和技术规范。加强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开展社区医生进家庭工作,对辖区内的居民家庭实行分片管理。以老年人、妇女儿童等人群为重点对象,建立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居民健康档案。加强政策研究,调研分析现有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情况,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药品零利润销售试点,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各地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核编工作,落实吸引人才进社区的优惠政策。研究和推广社区卫生适宜技术。五、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全面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继续实施《福建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任务书》制度。积极实施中央及省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以霍乱、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登革热、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为重点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调整完善重点疾病监测网络,提高疫情监测敏感性和预警预测能力;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确保完成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等核心指标。落实《福建省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免疫规划经费保障机制和免疫规划预警机制,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配合教育部门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强化城乡结合部地区和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工作,建立疫苗在线管理系统。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对高危人群和患者行为危险因素以及生物危险因素暴露水平进行评估和行为干预。推进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结合12320海西健康热线建立心理咨询热线。重视和加强健康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福建省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5-2010年》,利用“相约健康社区行”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两大活动平台和品牌,在城市社区和农村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和内涵建设,推进卫生监督执法保障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农村卫生监督运行模式,扩大在乡镇设立派出机构或聘用助理监督员等模式的农村卫生监督试点。继续完善案卷评查制度,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规定和细则。全面推进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与预警工作,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城乡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制定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落实省政府下达的职业卫生安全目标责任制任务,开展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预警。建立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长效监管机制,组织开展取缔无证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七、增强卫生应急能力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规范信息报告程序和渠道。推进基层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完善管理职能,强化管理能力培训。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充实调整卫生应急专家库,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规范管理,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演练。强化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做好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加快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实现与省政府、卫生部应急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风险沟通指南》,增强风险沟通意识。继续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急处置和救灾防病等工作。八、做好妇幼卫生工作依法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管理,建立妇幼卫生工作评价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实施降低孕产妇、儿童死亡率干预措施,加强孕产妇尤其是高危孕产妇、流动人口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产科规范化建设项目,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定期组织孕产妇死亡评审,组织开展助产技术执法检查;规范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救助机制。抓好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儿童医疗救治系统项目建设,继续健全新生儿救护网络,加强对爱婴医院的管理和监督。落实预防、减少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婚检质量,扩大产前筛查的覆盖面,促进产前诊断技术网络项目建设,规范新生儿听力筛查、代谢性疾病筛查工作。加强艾滋病母婴传播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建设,积极探索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先天梅毒防治整合的有效途径。实施全省最低生活保障妇女每两年一次免费妇科常见病普查的为民办实事项目,逐步开展以防治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为重点的妇女常见疾病筛查服务。继续加强省级妇幼卫生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出生缺陷监测报告制度,制定并实施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建设规划。九、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扩充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制定医疗机构设置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布局、数量和规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一定规模的民营医疗机构。认真实施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县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及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规划等项目,通过项目建设,扩充床位等医疗卫生资源,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实现今年全省新增5000张以上床位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建立医疗风险预警机制和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建立医疗、药品、器械等不良反应和重大医疗纠纷的报告分析制度。开展二级综合医院和三级专科医院的评审工作,加强医院管理评价工作,重点做好县级医院评价。加强年轻医护人员“三基”技能的培训,继续举办医师、护士“三基”技能竞赛。督促各级医疗机构严格实施基本用药目录;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建设,做好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测,对抗菌药物、抗肿瘤等辅助用药等重点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加强医院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缩短住院天数,提高住院床位周转率。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增设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继续开展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工作,努力实现全省医药费用增长幅度不高于2008年水平。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健全完善医疗机构投诉处理和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探索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严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等行政许可工作,巩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等专项治理成果。加强人体器官移植、心血管介入治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以及病理、临床超声、肿瘤放、化疗等临床应用管理。加强急诊科、ICU、呼吸科、儿科、病理科、麻醉科和院感科等重点学科建设,完善院前急救网络。制定远程医疗会诊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远程医疗会诊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工作中的作用。加强血液管理。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保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建立全省血液管理信息化网络。加强临床合理用血培训,提高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血比例。贯彻实施《护士条例》,做好护士注册工作,建立全省护士管理信息化网络。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合理配备护士人力资源。稳步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做好试点准备工作,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设区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十、抓好中医药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第二批重点中医院建设和乡镇卫生院强化中医科建设项目,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制定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开展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加强对中医坐堂医诊所的监管。实施培养名医、打造名科、创建名院的“三名”工程。开展首届“国医大师”、国家名中医评选活动。组织实施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开展中医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全面启动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和特色评价工作,开展示范中医院评选工作。实施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进”工程。实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技术推广项目,探索建立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新机制;继续加强对“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的督导工作;开展省级重点专科专病与县级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口帮扶工作;逐步改变社区中医药服务模式,鼓励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继续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中医专科(专病)技术骨干培训、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等学历教育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训等项目。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鼓励、支持中医医院和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保健服务。抓好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加强中医药科研工作。开展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首批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和等级实验室等科研支撑条件建设;继续实施省级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加强科研项目和课题管理。认真组织中医药中国行福建活动,做好中医药科普工作,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十一、加强精神文明和卫生行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开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工作,加强卫生系统党的思想、组织、政治、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全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新一轮“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竞赛和创文明单位活动。深入开展庆祝建国60周年系列活动,举办2009年全省卫生系统运动会。加强卫生行风建设。继续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努力提高全省医务人员医德水平。着力抓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相关制度的落实,深入治理收受“红包”、乱收费和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和疾控人员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多项规定,努力使全省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规范化。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卫生政风行风活动,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卫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机制、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继续完善和推进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不断深化院务公开和其他卫生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该项工作的正常落实。十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全省卫生人才培养规划。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在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继续做好中青年卫生人才到国内外进修学习的选派工作,组织安排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工作。在全省继续推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加强卫生科技教育工作。组织第二轮卫生教育联合攻关计划项目实施和省卫生厅创新课题、青年科研课题评审、遴选工作,做好成果评审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加强适宜技术在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推广力度和广度。加强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授分管理,评估认可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强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卫生管理人才培训,组织全省县级医院院长集中轮训,继续开展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加强全科医师培训实践环节管理,建立全科医学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人才培训计划和方案。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强化人员培训和安全防护。十三、统筹协调各项卫生工作的开展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启动福建省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建立区域居民健康数据中心平台,整合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儿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乡镇卫生院信息管理系统、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等相关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实现区域居民健康信息的综合管理和信息共享。加快卫生信息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继续以创建卫生城镇为载体,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做好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开展农村改厕目标进程评估工作,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步伐,全面推进城乡爱国卫生运动。 扩大国际及对台卫生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智力,邀请卫生领域知名专家学者来闽讲学,做好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中青年卫生优秀人才出国培训、进修学习工作。继续做好援外医疗工作,加强援外医疗队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大卫生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卫生系统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和医学科普知识,营造卫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做好省卫生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深化绩效管理,深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全面推进全省卫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宁夏、四川彭州卫生工作。加强干部保健队伍和基地建设,提高干部保健工作水平,加大保健巡诊力度,切实做好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继续做好老龄卫生工作。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ghjh/jhzj/200903/t20090309_231905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