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学院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省老年医院,厅机关各处室:
《2008年福建省卫生工作要点》已经卫生厅厅长办公会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四日
2008年福建省卫生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稳步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重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和中医药工作,努力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卫生工作的正确方向
党的十七大明确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提出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卫生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卫生工作的方向是为人民健康服务,本质是坚持公益性质,目标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重点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大体系建设,保障是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卫生部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卫生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学习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今年将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以“实践科学发展观,遵循卫生发展规律,推进新时期卫生改革与发展”为主题的活动,通过形势报告、学习交流会、培训班、研讨班、论坛等多种形式,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学习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把握和遵循卫生发展规律,努力推进卫生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促进人民健康作出新的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治水平
继续加强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加强基层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疫情信息网络;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考核试点,推进机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其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认真执行中央及省级公共卫生项目,贯彻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福建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各项指标,加大性病监测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结核病、乙肝等重大疾病防治措施,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年”活动;规范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以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加强霍乱、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登革热、狂犬病等防控工作。落实南平、莆田、漳州3个地级市的麻风村建设项目。认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加强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冷链建设,及时做好冷链设备的补充扩容工作,落实地方财政配套经费,确保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在部分地区将甲肝、麻风腮疫苗等列入免疫规划。开展14岁以下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加快消除麻疹进程。加强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免疫规划和传染病管理工作。加快免疫规划信息化进程,全面启用全省儿童预防接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疫苗动态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和信息管理。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牵头开展全省精神卫生工作调研。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掌握全省精神疾病的流行现状及人群精神生理需求。加强全省肿瘤发病登记报告工作,提高报告质量。
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专项督促检查《福建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任务书》落实情况,探索建立疾病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协作机制。加快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两个基地建设;开展在 三级综合医院建立急性中毒科试点工作,提高群体性、不明原因的急性中毒医疗救治能力。
加强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十一五”期间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完善卫生应急机制,规范卫生应急管理,强化卫生应急准备,加强卫生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卫生应急工作机构的各项工作职能,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和工作制度; 大力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加快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项目建设,逐步提高卫生应急科学决策水平; 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制度,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急处置和救灾防病等各项工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系统,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认真实施卫生监督能力建设,加快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积极改善卫生监督执法条件。尚未完成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县(区),必须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机构的组建工作。开展农村卫生监督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县工作的指导,建立县、乡(镇)一体化管理的卫生监督执法网络,强化农村卫生监督执法。推进卫生综合执法,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和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依法规范母婴保健各专项技术服务管理,制定《福建省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产前筛查、诊断机构评审标准》等;进一步强化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特别是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管理,强化首诊负责制,设立流动人口孕产妇定点分娩医院,落实有利于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宽松政策,探索建立对经济困难的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补助机制,努力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继续实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三级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婚前保健工作,提高婚检率和婚前保健工作质量;确认产前筛查机构并开始运转,促进产前诊断网络建设;健全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网络和新生儿救护网络;继续推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建立健全设区市妇幼卫生监测网络,制定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和实施方案,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价评审工作;加大对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投入,实施乡镇卫生院产科规范化建设项目,提高乡镇卫生院产科医疗救治能力。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活动。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统一思想,明确职责,研究部署新时期全省爱国卫生工作。开展除害防病迎奥运百日专项活动。以改水改厕、创建卫生村(镇)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改进和加强健康教育方式方法,实施有效的行为干预措施,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逐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开展《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中期督导评估。积极实施“健康中国2020战略”,开展控烟履约监测和公民健康素养监测。探索建立医院社区一体化的慢性病管理模式,切实做好精神疾病、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等的综合防治工作。
三、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全面落实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按照《福建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2005-2009年)》,进一步加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所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推行和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组织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评估;继续配合省发改委等部门完成“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做好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建立乡镇卫生院公益性运行机制调研活动。如期完成选派千名医生帮扶山区乡镇卫生院工作,进一步深化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各项工作,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城市医生在晋升副主
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适当扩大农民受益面。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体系建设,发挥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指导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体作用,着力加强县级经办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继续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评估督导工作,配合省审计厅完成新农合的调查与审计工作。逐步规范补偿方案,在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下,开展部分慢性疾病门诊统筹补偿工作。加强医疗服务和医药费用的监管,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指导意见,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诊疗项目目录,进一步加强疾病检查、治疗、用药等方面的管理,加强新农合用药管理,严格控制诊疗目录外项目的比例。建立省级新农合信息备份系统。各县(市、区)尽快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审核报销以及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实时监控,方便农民群众。加强基金运行管理,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四、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及有关配套文件精神,加快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面。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投入。落实省委编办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尽快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编工作,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常运行。以项目为抓手,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社区重点慢性病综合防治项目,带动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着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医疗保险进社区,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保健制度的有效结合。落实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政策,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构建社区健康促进模式,进一步推进社区医生联系家庭责任制工作。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管,制定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行业规章和技术规范、社区卫生诊断、社区健康档案、重点慢病防治技术规范等;依法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医疗服务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加强政府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大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质量管理、社区居民健康指标改进和社区居民满意度等重点指标评价。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规划,大力开展社区卫生管理和适宜技术、应用技术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技术和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加强医院管理和内涵建设。认真总结三年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经验,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牢牢把握服务、质量、安全、费用四个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整改责任。积极引导医院更加重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重视传染病预防控制和急救等公共卫生工作。扎实开展医院评价工作,将承担惠民服务情况和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医院考评指标;启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工作,试点委托社会团体或中介机构对医院进行评审。探索建立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医院管理评价评审体系, 推进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严格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加
继续开展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研究制定2008年“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和“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的控制目标,继续执行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工作的奖惩规定,确保人均医药费用增长幅度要继续控制在明显低于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开展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等专项治理,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等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管理信息清理、审核工作,不断完善医疗机构基础资料和管理档案建设。加强医疗广告监管,规范医疗广告出证;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
继续推进无偿献血,严格血液安全管理。加强采供血机构质量体系建设,探索开展血液集中化检测试点,建立全省血液管理信息化网络,促进科学合理用血。
强化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组织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评,不断优化医疗执业环境和群众就医环境,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提高依法监管能力
进一步规范卫生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抓好各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度,提高办案质量,落实监督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行网上许可审批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保障行政许可工作高效、透明、公正。
探索建立食品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巩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落实餐饮单位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强化企业自身管理意识,逐步实施从业人员健康证发放和管理新办法;以学校、幼儿园食堂为重点,探索建立派驻助理监督员的监管模式,严防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确保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
加大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力度。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建立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预警机制,动态掌握职业病危害涉及面大的企业职业病危害和防治的相关信息;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放射诊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认证许可。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对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力度,完善非法行医案件查办工作机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配合,着力解决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工作合力,清除工作死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七、努力推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
继续组织实施《福建省中医药事业“十一五”规划》,落实中医药“三名”(名医、名科、名院)“三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战略。进一步加强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以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中医药特色示范中心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努力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管理、督导和内涵建设,稳步开展中医医院评价评审工作,切实提高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水平,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实施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医院建设项目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县级中医院建设项目,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加强中医药科研工作,组织力量深入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杂症的中医药防治研究,组织实施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加大中医药科普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福建活动。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开展中医临床人员中医经典理论培训、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作,加大农村、社区、专科专病中医药人才和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力度,切实提高中医药临床诊疗水平。
八、加强精神文明和卫生行风建设
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落实2006-2008年党建工作“三级联创”、创文明单位、“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竞赛活动等工作要求, 努力提高各类创建工作水平。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扎实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在继续抓好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工作的同时,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发展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开展政 务、院务公开和创建院务公开示范单位活动,不断完善院务公开相关制度,把院务公开纳入医院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院务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规范全省县级以上医院药品网上配送行为,切实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弘扬救死扶伤精神,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医学、尊重病人、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风气。
九、统筹抓好其他各项工作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制度,加快公共卫生、
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对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新闻发言人和归口管理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机构,规范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等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坚持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精心组织策划,及时解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反映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措施,组织开展卫生系统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和医学科普知识,营造卫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
加强卫生科技教育工作。组织第二轮卫生教育联合攻关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推进跨学科科研合作。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逐步规范高致病性病源微生物实验活动和菌(毒)种运输审批,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加快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规范完善卫生职业教育体系。
扩大国际及对台卫生交流与合作,做好援外医疗工作。
加强干部保健队伍和基地建设,提高干部保健工作水平,切实做好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的各项待遇。
加强卫生政策研究,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建设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整合卫生信息资源,建立统一、高效、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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