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卫生计生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7〕5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5]19号),卫生计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拟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按规定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政策措施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拟(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省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六)负责牵头协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等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药物制度,拟订本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制定并组织实施药物采购和使用等具体管理办法;依法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八)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健全中医药服务和管理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
(九)负责组织推进所监管的省属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规定负责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监管;组织指导所监管的省属公立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
(十)负责完善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十一)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计划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并推动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二)拟订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推动各地建立流动人口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三)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并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四)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五)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六)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统计、信息分析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口支援工作。
(十七)承担省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省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省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省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八)承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包括22个机关行政处室及3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 | 财政核拨 | 192 | 177 |
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 财政核拨 | 161 | 143 |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财政核拨 | 425 | 388 |
福建省医学会 | 财政核拨 | 5 | 5 |
福建省卫生干部培训中心 | 财政核拨 | 1 | 1 |
福建省卫生国际交流中心 | 财政核拨 | 10 | 9 |
福建省血液中心 | 财政核拨 | 133 | 123 |
福建省立医院(含福建省临床检验中心) | 财政核补 | 3398 | 2415 |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 财政核拨 | 1346 | 1118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财政核补 | 1498 | 1436 |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 财政核补 | 395 | 329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财政核补 | 2613 | 2279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财政核补 | 2662 | 2360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财政核补 | 1825 | 1636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 财政核补 | 286 | 212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 财政核补 | 1476 | 1323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 财政核补 | 777 | 724 |
福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 财政核拨 | 76 | 71 |
福建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 自收自支 | 不定编 | 2 |
福建省老年医院 | 财政核补 | 379 | 321 |
福建省卫生信息中心 | 财政核拨 | 12 | 9 |
福建省爱国卫生运动技术指导中心 | 财政核拨 | 5 | 4 |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 财政核拨 | 70 | 55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 财政核补 | 400 | 342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 财政核补 | 400 | 150 |
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 财政核拨 | 18 | 16 |
福建省人口发展研究中心 | 财政核拨 | 18 | 7 |
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 财政核拨 | 10 | 7 |
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 财政核拨 | 30 | 27 |
福建省立金山医院 | 财政核补 | 600 | 519 |
福建省保健服务中心 | 财政核补 | 10 | 0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以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福建省卫生计生系统以深化医改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有效的服务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一下工作:
(一)深化医改持续推进。全面实施以药品、耗材零差率为切入点、“控成本、腾空间、调结构、转机制”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级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省属及部分市、县公立医院实行院长目标年薪制。申报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进入评审阶段。推动组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省医保办),实现“三保合一”。深化基层医改,推广长汀“一归口、三下放”经验,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推行家庭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推广厦门市慢性病“三师共管”经验,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院精细化管理。据今年1-9月监测数据显示,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运行平稳向好,与2015年度相比,药品耗材占比下降3.57个百分点、医疗服务收入提高1.9个百分点。
(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国家卫生计生委与省政府签订合作共建协议,3所委属(管)医院与我省3所省属医院建立“一对一”合作共建关系。制定出台《福建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专家论证并提请省政府审定;组织编制《“健康福建2030”规划纲要》。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医院“三长一短”现象得到有效缓解。省政府省长令颁布施行《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 全省预防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工作机制纳入法制化轨道。继续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红包”和“回扣”工作。2016年上半年全省183所二级以上医院第三方调查整体满意度83.84分,呈持续提升趋势。
(三)公共卫生持续加强。建立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疾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防治。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全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落实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全面实施婚检孕检“一站式”服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45元。
(四)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推广尤溪县中医院“互联网+中药房”管理经验,积极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15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新建134个中医馆,基层中医药服务量比重提高到22%。建成4家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三明市列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
(五)全面两孩政策稳妥实施。牵头协调做好《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工作和前期政策衔接工作。2016年2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研究制定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等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做好高龄孕产妇再生育指导、系统保健、高危筛查与临床救治,保障母婴安全。协调相关部门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纳入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开展新一轮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首批确定33个省级试点单位。坚持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精简考核指标,对县(市、区)实行省、市联合考核。强化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 53808.65万元,本年收入1519012.73万元,本年支出1467165.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229.37万元,结余分配47941.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9944.25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519012.7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7537.02万元,增长2.53%,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98537.25万元。
2. 事业收入1393806万元。
3. 经营收入504.24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1328.03万元。
5. 其他收入24837.21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467165.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8587.09万元,增长0.5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98633.8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427085.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8609.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613.7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9.71万元,债务利息支出195.48万元。
2. 项目支出67671.79万元。
3. 经营支出859.51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3821.3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59366.14万元,下降38.7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3.91万元(其中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4.06万元,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789.8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750.56万元,增长6345%。主要是用于几家省属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尾款支出。
(二)206科学技术支出2241.43万元(其中2060201机构运行796.3万元,2060203自然科学基金142.72万元,2060206专项基础科研2.56万元,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240.01万元,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8万元,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130万元,2060503科技条件专项565.37万元,2060601社会科学研究机构0.29万元,2060899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21.18万元,2060901科技重大专项33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53.01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科研课题和项目增加。
(三)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09.96万元(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0.38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369.1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1.49万元,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973.8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00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5.1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0554.88万元,下降50.11%。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2016年下半年起省级卫生计生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一支付。
(四)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660.74万元。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7723.7万元(其中:2100101行政运行3683.83万元,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4034.8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419.4万元,增长22.51%。主要原因省卫生计生委本级及部分直属单位公用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2.公立医院19933.83万元(其中:2100201综合医院12412.22万元,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1028.27万元,2100204职业病防治医院1070.9万元,2100206妇产医院174.97万元,2100208其他专科医院1167.34万元,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4080.1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9095.5万元,下降71.12%。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对公立医院能力建设资金投入。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120万元,即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12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421.19万元,增长346.48%。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儿科楼改造项目,2015年无此项目。
4.公共卫生25986.74万元(其中: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5500.98万元,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1247.71万元,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818.3万元,2100406采供血机构6489.79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8648.36万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62.05万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119.5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7646.33万元,下降22.73%。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投入较上年大幅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较之上年略有减少。
5.医疗保障7053.19万元(其中: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288.16万元,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6765.0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41.94万元,增长17.33%。主要原因是省级卫生计生单位在职人员每年度调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新增人员缴交医疗保险。
6.中医药617.23万元,即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617.2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519.51万元,下降71.11%。主要原因是分配省级的中医药事业经费较上年减少。
7.计划生育事务1987.66万元(其中: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684.43万元,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235.34万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67.8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97.27万元,减少23.11%。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继续减少和整合部分卫生计生项目。
8.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38.3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347.71万元,增长29.75%。主要原因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大投入。
(五)221住房保障支出1606.43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1295.16万元,2210202提租补贴311.2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85.35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疾控中心公积金财政拨款不足,用其他资金支付公积金;2016年我委部门决算与2015年相比不含省药招中心;2016年省卫生培训中心因机构撤并,人员公积金不在我部门列支。
(六)2299901其他支出8.8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8.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世界银行贷款管理费用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32.3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未安排我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33.29万元,同比下降20.1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63.78万元,主要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访问、参会、培训、留学等。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34批45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42.02%,主要原因是全年因公出国(境)任务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4.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36.21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7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17.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7。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6.29%,用于购置病原生物检测车2台,体检车1台,应急检测车辆1台,应急运输车辆1台,紧急医学救援车辆1辆,采血车1辆;运行费下降36.68 %,主要原因是省卫生计生委本级和参公事业单位车改后减少公务车保有量后运行费用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15.33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有关部委来闽调研、外省卫生计生部门交流学习、国外代表团来闽考察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92批次、接待总人数913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0.76%,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较上年减少接待15批次、437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9.38万元,比2015年增加756.2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两项支出,分别是2016年2月起因公车改革发放车补197.99万元和“莫兰蒂”台风救灾经费323.79万元;二是2015年将部分电费、物业费、维修费等基本支出误列项目支出。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号)要求,我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已在省卫生计生委官网首页/信息公开/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中公开,网址是http://www.fjhfpc.gov.cn/xxgk/czzj/czyjs/201708/t20170819_707538.htm。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11.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相关公开事项的补充说明
附件下载: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相关公开事项的补充说明.doc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决算公开附表(汇总).xls为高质高效推进2025年为民实事,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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