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彩霞代表:
您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让公共卫生服务下沉,提升基层医院对重大疫情防控能力”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的网底,也是传染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疫情发生以来,我省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
加强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建设
组织开展全省卫生应急预案评比(备案)活动,通过自评和省级初审、集中评比,全省市、县卫生健康委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10项本级预案的编制、备案、评估修订、培训演练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促进卫生应急预案规范化管理能力提升。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调查分析的通知》,摸清底数,强化预案逐级备案和相关预案体系建设。
强化基层公共卫生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印发《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省级卫生应急队伍自评和遴选工作的通知》(豫卫应急函〔2020〕5号),鼓励、引导和支持各地医疗卫生单位积极申报省级传染病防控队和紧急医学救援队,加强基层卫生应急队伍体系规划和能力建设。
二是强化基层疾控队伍建设。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豫卫发〔2020〕4号),要求统筹考虑高层次人才和基础人才培养,一方面制订实施骨干人才培训计划,实现骨干人才培训全覆盖;另一方面要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疾病监测、生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专业培训和技术进修,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表彰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并与选拔任用挂钩;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经费保障,探索建立符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特点的薪酬制度,建立完善工伤医疗保险等保障机制,降低职业风险。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救治能力
一是规范基层发热门诊。印发《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设置基本要求》(豫卫基层〔2020〕6号),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省政府安排11.1亿元用于基层发热门诊(诊室)建设,目前已建成基层发热门诊(诊室)2194家,走在全国前列。
二是开展基层疫情防控培训。印发《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豫卫基层〔2020〕10号),拨付8800万用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备和卫技人员传染性疾病防控知识培训;多次举办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重点、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点及院内感染防控等内容。
三是协调疫情防控保障。协调中国人寿河南分公司为我省20多万基层医务人员免费提供疫情防控特定保险,协调有关保险公司对抗疫中牺牲的两名乡村医生及时办理保险理赔和捐赠。
下一步,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依法履职尽责:继续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制建设和预案管理,坚持平战结合、防治一体、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规范运行基层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充分发挥哨点作用;积极推进基层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现基础设施标准化、诊疗设备数字化、综合管理信息化,为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设施设备、技术能力储备,真正把基层机构建设成为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守门人”。
2021年6月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0371-85961328
原文链接:http://wsjkw.henan.gov.cn/2021/09-29/2321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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