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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09 05:11:59作者:佚名

  贵委提出的关于“提升我省医疗废物综合管理和协同处置能力”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委职能,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结合行业职能,依法依规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着力加强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自产生科室的源头分类、院内收集、暂存、移交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环节质控及监管,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委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将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与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医院评审、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相结合,从建章立制着手,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调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产生医疗废物的具体科室(部门)和操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落实岗位职责,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二、强化培训,提升法律意识和管理能力

  我省严格对标国家要求,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全院、全员培训,通过岗位培训、知识讲座、专题研讨、知识竞赛、远程教学、编撰书籍、互联网新媒体宣传等形式,学习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提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2020年,我委先后编印出版发行《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流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100问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选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知识与技能千问千答》《新发呼吸道传染护理实现指南》,电子版图书供免费下载学习。其中,我省编印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100问》,被译为《中国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100问》(英文版),列入中国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合作项目及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研究成果环境国际公约履约系列丛书,推送至国外,助力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三、严格标准,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

  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要求,制定具体的分类收集清单并认真执行。医疗机构采取防扩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医疗废物泄漏、流失导致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鼓励医疗机构使用具有追溯功能的医疗用品、具有计数功能的重复使用容器,确保医疗机构废物应分尽分和可追溯。目前,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合格率99.64%,医疗废物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合格率99.53%,未在院内丢弃或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合格率96.44%,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合格率为98.06%。

  四、加强监管,确保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开展医疗机构“互联网+医废监管”试点工作,以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手段为载体,逐步推进三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转运、暂存、移交信息化动态在线监管全覆盖;强调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活动中尽量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进一步推进科学、规范、合理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以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加强并规范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移交有资质回收单位各环节管理;组织开展全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全方位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规范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2020年,我省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防治共巡查医疗机构78426家,查处违反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定案件2974件,实施行政处罚568万元。

  下一步,我委将切实提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部门协同,夯实管控责任,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henan.gov.cn/2021/11-22/2351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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