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委联合起草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并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按照重庆市深化改革委员会要求,重庆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3月24日。如若对该征求意见稿有意见,请于2021年3月24日前与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材料要出具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7706610
电子邮箱:44927594@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附件: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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