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医院评审计划,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医院评审专家,依据《重庆市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0年版),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以下简称“市公卫中心”)开展了医院评审,评审结果于2022年3月7日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拟确定市公卫中心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3月17日至3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疑义,请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23-67794849,传真:023-67706026,电子邮箱:cqyzyg@c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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