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督函〔2022〕120号
答复类别:B类
李红委员:
《关于推行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失智保障政策的建议》(202231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部署,省卫健委积极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围绕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的目标,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全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对老年人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评估,分别采用痴呆筛查量表(AD8)、病人健康问卷(PHQ-9)以及广泛性焦虑量表(GAD-7),对调查对象进行认知异常、抑郁症状和焦虑症状筛查。开展认知异常与心理健康问题分类干预,区分一般人群、临界人群、高危人群,对不同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社区活动、社区随访管理与转诊推荐等不同的认知与心理干预。2020至2021年,全省36个社区共5782名老年人得到了较为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
二是开展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试点。推动晋江市、惠安县参加全国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试点,对全人群采取控制好血管危险因素、脑卒中发生早期症状、阿尔茨海默病的早期识别、延缓认知功能下降的相关知识等认知障碍预防和失能预防干预措施;对认知功能轻度受损(失智高危)人群采取心脑血管疾病及危险因素管理、八段锦锻炼、坚持MIND膳食模式等干预措施,预防或延缓失能(失智)的发生。试点县(市)共完成调查416人,干预153人。
三是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2021年,省卫健委依托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龙岩卫生学校等,培训275名以老年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中加强对意识障碍、睡眠障碍、大小便失禁等情况的老年人进行照护和安全防护实践,预防跌倒、烫伤、管路滑脱、触电、走失等意外情况。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长护险中失智保障工作,不断满足失智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一是加大政策创制力度。加快推进《福建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福建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出台,进一步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专门要求和规划。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失智保障工作。
二是实施老年心理关爱行动。总结推广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经验,完善精神障碍类疾病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老年人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早期识别和随访管理。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原则上每个县(市、区)都设有老年人心理关爱点。
三是继续做好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增加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医疗护理员数量,加大培训力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培训一批老年方向的医疗护理员,充实老年健康特别是长期照护服务队伍。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周 爽
联系电话:0591-87860912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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