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老龄〔2022〕53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推进我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省卫健委制定了《福建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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