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实施办法》(辽卫发〔2019〕61号)规定,现将我省已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第十四批)和备案信息变更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详细名单见附件)。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信息有效期为四年。已备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医疗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失效的,备案自动注销。信息变更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信息有效期以首次备案公示的有效期为准。
附件:1.已备案的辽宁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第十四批)
2.备案信息变更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13日
9月25日,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基孔肯雅病毒核...
2025年以来,宁夏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坚持以“四个最严”为...
为进一步提升专职检查员业务能力,近日,省药品监管局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省药...
9月24日,2025年贵州省药物警戒技能大比武活动在...
药品经营(批发)许可信息通告(2025年第37期) 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