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食品函〔2022〕1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综合监督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要求,经推荐遴选,并向社会公示,我委组建了首届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设化学危害、生物危害、产品安全、食源性疾病4个专业委员会,由医学、药学、农学、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专家和有关医院、高校、技术机构的专家组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和我省评估专家委员会章程开展工作。
附件:1.首届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2.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章程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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