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中医函〔2022〕835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药事服务运行成本,实现区域优质中医药服务资源共享,促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省卫健委于2022年起组织实施共享中药房及中药配送服务建设试点项目。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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