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发〔2022〕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本文有删减)
(相关链接:《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富川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提升其专业...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教学能力大...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感...
2025年是自治区计生协成立40周年。9月26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