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降低生物安全隐患,从6月15日开始,由呼和浩特市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带队,对呼和浩特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43家实验室进行了生物安全督查。
针对本次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呼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工作台账,将存在问题明确告知被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责令整改的单位将进行“回头看”,同时加强对旗县区的督导,形成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索娅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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