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应急函〔2022〕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为切实做好猴痘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猴痘流行病学调查、接触者判定和管理、实验室检测等工作,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猴痘防控技术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猴痘防控技术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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