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了《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7年第26期,总第44期)。该《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中被抽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本市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1个产品。我局已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特此公告。
附件: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的企业处置情况表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6日
附件
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涉及的企业处置情况表
序号 | 标示产品名称 | 被抽查单位 | 标示生产 企业 | 规格 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 |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 | 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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