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申请,我局决定依法注销鞍山市红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辽妆20160024)。
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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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ypjg.ln.gov.cn/xzxk/ggtz/hzp/202112/t20211202_4383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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