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依据2021年辽宁省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质量抽验。现将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本年度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共抽检生产企业产品75批次、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产品25批次,检验合格产品98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率2.00%。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核查处置。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途径购买化妆品,购买时索要发票或商场小票,化妆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化妆品,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登录12315投诉举报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辽宁省2021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附件:辽宁省2021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docx
原文链接:http://ypjg.ln.gov.cn/xzxk/ggtz/hzp/202112/t20211202_4383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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