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监管标准化建设,补齐药品使用环节监管短板,增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意识,全面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管理水平,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从2021年7月份开始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试点创建工作,一年来积极探索,通过五项举措推进药房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一是印发工作方案,选定芗城、长泰、云霄、华安等四个县(区)作为试点,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制度,明确“规范药房”建设创建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筛选出294家医疗机构作为第一批试点创建单位。二是组织乡镇市场监管所创建指导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帮扶指导队伍;三是制定药品分类标签、票据装订册封面及《合格供货方档案表》《不合格药品台账》《温湿度记录表》等表格模板供创建单位使用,统一规范管理;四是组织业务骨干赴各乡镇举办“‘规范药房’创建工作推进会”,对试点单位药房负责人在人员培训、药品购进验收管理、药品储存养护等多个方面进行培训指导;五是全面指导云霄县其中2家试点医疗机构药房开展相关工作,树立创建工作的示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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