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近日,省药监局要求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并制定了《福建省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组织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做出遵法守规、至诚至信,依法生产、确保安全,严格管理、履行义务,加强自律、规范行为,接受监督、承担责任等5个方面承诺。全省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5月15日前全面完成承诺。承诺之后,如发现违反法规规定出现疫情防控产品质量问题的,企业将依法接受医疗器械监管相关法规规定的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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