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我市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率,促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8号)、《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2〕13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组织制修订《重庆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程序(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321480940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工作程序反馈意见”。
联系人:唐诗斯 60353679,宗兴敏 60353789
医疗器械注册处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
反馈意见表
序号 | 反馈意见涉及的程序 | 反馈意见涉及的条款 | 修改建议 | 修改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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