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动态网!
网站首页> 规章制度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具体管理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具体管理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2-07-16 00:00:51作者:佚名

  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重庆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局属各检查局、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1〕16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大在重庆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力度,推进全市药品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现将本次市药监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药品监管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原已发布的文件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1.药品委托生产审批具体管理措施

  2.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许可具体管理措施

  3.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具体管理措施

  4.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具体管理措施

  5.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具体管理措施

  6.药品生产企业许可具体管理措施

  7.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审批具体管理措施

  8.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审批具体管理措施

  9.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具体管理措施

  10.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具体管理措施

  1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企业审批具体管理措施

  12.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三、四类)许可具体管理措施

  13.药品批发企业许可具体管理措施

  14.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具体管理措施

  1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审批具体管理措施

  16.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口准许证核发具体管理措施

  17.药品经营企业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审批具体管理措施

  18.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具体管理措施

  19.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具体管理措施

  20.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审批具体管理措施

  21.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具体管理措施

  2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具体管理措施

  23.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具体管理措施

  24.化妆品生产许可具体管理措施

  25.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许可具体管理措施(重庆自贸试验区)

  26.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许可事项具体管理措施(重庆自贸试验区)

  27.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许可事项具体管理措施(重庆自贸试验区)

  28.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具体管理措施(重庆自贸试验区)

  29.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具体管理措施(重庆自贸试验区)

  30.化妆品生产许可(延续)具体管理措施(重庆自贸试验区)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30.zip

  

  【政策解读】《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具体管理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http://yaojianju.cq.gov.cn/zwgk_n2104/zfxxgkml/zcwjn2104/gfxwj/202207/t20220704_1088357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推荐内容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动态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动态网 bjdt.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