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7号)要求,经民主推荐、拟推荐对象确定、初审、复审,确定云南省药品评价中心(云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云南省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0871-68571843;
电子邮箱:369514937@qq.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科发路616号;
邮政编码:650106。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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