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全区药品监管职能部门统一思想、广泛宣传、上下联动,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国家药监局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工作要求,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
目前,督促企业取消、变更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17个,对新修订目录明确禁止的医用冷敷贴等5个产品取消备案,有力保障了群众用械安全。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风险管理为主线,加强对各市级局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培训,不断夯实监管基础,助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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