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经逐级推荐和评选,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98个、先进个人99名。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7日,共计5个工作日。
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4-23388895
电子邮箱:wstrsc2013@163.com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政编码:110001
附件: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卫生健康委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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