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黑龙江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经组织推荐、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技术支持团队审核,确定黑龙江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第一批)名单,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7月28日—8月3日。凡对以上专家人选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超过公示期间、匿名、联系方式不清或者线索不清的,不予受理。
电话:0451-87257005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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