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企业申请,我局决定依法注销沈阳弘仁堂大药房连锁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辽BA0247300,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
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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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ypjg.ln.gov.cn/xzxk/ggtz/yp/202207/t20220728_4642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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