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局转发《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重点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2]49号,以下简称《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对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基本药物、医保报销药物等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一是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强协调合作,盯紧时间节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快推进重点品种药品追溯体系建设。
二是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药品追溯系统建设的主要责任,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配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建成完整的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
三是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依职责督促指导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并加大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点品种追溯工作顺利开展。
下一步,省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并将重点品种追溯管理情况纳入各地药品安全考核内容,不断提升我省药品智慧监管水平。(省局药品生产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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