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部分中选品种我省医药机构
约定采购量数据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省近期执行的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顺利落地执行,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国采第二、四批集中采购(协议采购期未满品种)、十三省药品联盟集中采购、河南省首批药品集中采购、广东联盟多焦点人工晶状体和冠状动脉扩张导管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我省医药机构约定采购量数据予以公布。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国采二四批、河南省采首批、头孢氨苄续约约定采购量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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