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
审核情况公示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2〕11号)有关规定,经申报、审核,现将4月、5月企业申报的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提出申(投)诉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申(投)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6月13日24时
邮 箱:hnsybjjgzczmz@126.com
附件:企业申报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审核情况(4月、5月)
2022年6月10日
附件:企业申报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审核情况(4月、5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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