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22-36007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湘医保发〔2022〕19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进一步明确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容,现就规范调整我省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92项/类,同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详见附件1)。其中项目价格为全省最高指导价格,下浮不限。
二、同步废止6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2)。
三、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
四、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与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5年。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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