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现场评估工作,规范业务办理流程,确保程序合法。2022年上半年全市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5家,定点零售药店18家,互联网医院1家。二是扩大异地联网定点范围。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属地管理责任,将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依申请纳入异地联网定点范围,方便异地参保群众就近就医。2022年上半年全市新增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18家、跨省异地住院联网定点医疗构8家、跨省普通门诊联网定点医疗机构39家。三是建立集体协商谈判机制。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改革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公平公正、客观合理、多方参与、及时处理”的原则,建立集体协商谈判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的病种分值,特殊病例评议等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莆田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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