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安全评价中心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物GLP认证批件,成为中西部地区首家通过GLP认证的药品检验机构。
省院安全评价中心于2013年正式挂牌成立,拥有实验室面积3300多平方米,其中动物房约2100平方米,具备了承接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等安全性评价服务的能力,在全省乃至西部地区药检系统属于职能最全、涉及领域最广、获得资质最多的安全评价中心,为辖区内医药研发机构和企业提供了规范、高效、可靠的安全性评价服务平台。目前,中心可承接单次和多次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单次和多次给药毒性试验(非啮齿类,不含灵长类)、生殖毒性试验(Ⅱ段,啮齿类)、遗传毒性试验(Ames、微核、染色体畸变)、局部毒性试验、免疫原性试验(仅限过敏试验)、安全性药理试验及毒代动力学试验等八项试验。
省院将持续加强机构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GLP要求开展药物安全性评价工作。
下载:075 2021020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GLP认证批件 编号GLP2100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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