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公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药品集中采购改革的积极性,泉州市医保局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2021年度非医共体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采考核与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测算。本次考核覆盖市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含福医大附属二院、第910医院)及未实行医共体打包支付的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台商投资区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经考核测算,共有25家医疗机构产生结余,按50%结余留用比例,结余留用资金共计1826.36万元,其中福医大附属二院、泉州市第一医院、泉州市第三医院、第910医院、泉州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分别获得2021年度药品集采医保基金结余留用资金688.29万元、442.54万元、308.81万元、115.78万元、101.81万元、45.29万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医院相关人员绩效,以激励医务人员优先使用集采中选药品。泉州市医保中心已于日前将结余留用资金拨付给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泉州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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