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医保管理服务激励支持
市(州)名单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地方予以配套激励支持的通知》(川办函〔2022〕47号)精神,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市(州)在2021年度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经办规范化管理水平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拟将成都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广元市、宜宾市、达州市、眉山市8个市(州),作为2021年度医保管理服务成效明显的市(州)予以激励支持。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8月2日至8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反映,并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和联系方式。
电话:028-86523650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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