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办)、文广(体)旅局,全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网络视听节目从业机构和相关高校:
为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中国老龄协会综合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2〕24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明确分工。各级卫生健康(老龄)部门、广电部门要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做好协调配合,推进活动宣传,支持优秀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制作及展播。
二、紧扣主题,打造精品。要紧紧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内容和创作要求,引导提升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设计创作水平,抓好原创作品的创作和生产,力求征集到一批导向正确、创意新颖、题材丰富、艺术性强、群众接受度高的优秀敬老养老助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
三、落实要求,及时报送。参加本次作品征集报名的机构或个人,请按照《通知》明确的有关要求,于2022年9月25日前自行向活动主办单位报送作品。申报方在作品征集活动中应遵守法律法规,报送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不得抄袭或擅自使用他人作品,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申报方应授权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老龄协会将作品用于专家评选及后续宣传推广等用途。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处:余昌榕 0771-5844566
自治区广电局传媒机构管理处:黄彬 0771-5516085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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